甘肃省发改委《政府和社会资本 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
来源: 编辑: 更新于:2017-3-20 阅读:
(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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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合同主体
第三章 合作关系
第四章 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0
第五章 项目前期工作
第六章 工程建设
第七章 政府移交资产
第八章 运营和服务
第九章 社会资本主体移交项目
第十章 收入和回报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
第十二章 合同解除
第十三章 违约处理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
第十五章 其他约定
使用说明
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编制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有关要求,编制《甘肃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2015年版)》。
一、编制原则
1.强调合同各方的平等主体地位。合同各方均是平等主体,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建立互惠合作关系,通过合同条款约定并保障权利义务。
2.强调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政府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和市场机制,促进重点领域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3.强调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鼓励社会资本在确保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降低项目运作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获取合理投资回报。
4.强调公开透明和阳光运行。针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关键环节,明确政府监管职责,发挥专业机构作用,提高信息公开程度,确保项目阳光运行。
5.强调合法合规及有效执行。项目合同要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做好衔接,确保内容全面、结构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二、主要内容
项目合同由合同正文和合同附件组成,《合同指南》主要反映合同的一般要求,采用模块化的编写框架,共设置15个模块、86项条款,适用于不同模式合作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服务、移交等阶段,具有较强的通用性。原则上,所有模式项目合同的正文都应包含10个通用模块:总则、合同主体、合作关系、项目前期工作、收入和回报、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合同解除、违约处理、争议解决,以及其他约定。其他模块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选用。例如,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的项目合同除了10个通用模块之外,还需选用投资计划及融资、工程建设、运营和服务、社会资本主体移交项目等模块。
三、使用要求
1.合作项目已纳入当地相关发展规划,并按规定报经地方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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